˙
新闻与出版物
关于云存储服务提供商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法律分析
Mon Jul 15 16:23:00 CST 2019 发布人:华诚小编

关于云存储服务提供商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法律分析 

吴月琴

 

    2019年6月20日北京知产法院作为二审法院,裁判了阿里云作为云存储服务提供商涉及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界限问题。该案二审判决完全推翻了一审判决,在TMT实业界和法律界都引起了很大的关注。我们总结了该案的裁判情况,介绍分析如下:

一、案件概要

二审上诉人(一审被告)为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被上诉人(一审原告)为北京乐动卓越科技有限公司。乐动卓越公司是游戏《我叫MT online》的著作权人,而盗版游戏《我叫MT畅爽版》存储于阿里云服务器中,因此乐动卓越公司将阿里云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阿里云公司断开侵权链接、停止云租赁服务,并赔偿损失。一审法院判决认定,阿里云公司在收到乐动卓越公司通知后,未能采取必要措施,因而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应当承担连带侵权责任。

二审法院认为,阿里云公司在本案中提供云服务器租赁业务,不属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四类网络服务提供者(即自动接入、自动传输、自动缓存、信息存储服务提供者)的范畴,故不适用《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规定,应适用《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乐动卓越公司发出的通知系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合格通知,故阿里云公司未采取必要措施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因此,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乐动卓越全部诉讼请求。


二、核心问题分析

(一)云服务器租赁服务提供者主体性质

二审法院认为,阿里云计算公司提供的云服务器租赁服务不同于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首先在技术特征层面上,本案中阿里云公司提供的服务是典型的IssS—“基础设施即服务,而云服务器租赁服务提供者没有技术能力对存储在服务器中的具体内容进行控制。

其次在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监管层面,按照主管部门对电信行业的准入和监管分类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云服务器租赁服务与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属于不同监管类别,颁发不同的许可证照。且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伦理(《信息安全技术云计算服务安全指南》),云服务器租赁服务提供者负有极为严格的安全保护义务、保密义务和隐私保护义务。

最后,在服务层级上看,云服务器租赁服务也属于底层网络技术服务。

另外,从技术特征和行业监管规则角度分析,云服务器租赁服务也不同于自动接入、自动传输和自动缓存服务。因此,阿里云公司,不属于《条例》特定的四类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范畴,但仍然属于《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网络服务提供者范畴。

(二)通知是否合理的判断标准

二审法院审查乐动卓越公司发出的通知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主要考量如下因素:

1.“通知应能准确定位,使网络服务提供者知晓其网络中存在他人上传的侵权信息。

2.在形式和内容上要合法合理,应该参照《条例》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

3.“通知应发挥引导作用,即向服务提供者明确告知、提供侵权证明材料和相应说明。

(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采取何种必要措施

法院认定,即使服务提供者收到通知,也应基于信息作出一般性合理判断,采取与技术管理能力和职能相适应的措施。基于通知加采取必要措施规则的制度渊源和价值初衷,需要对网络环境下侵权投诉与必要措施进行合理匹配。即使收到了合格通知,也不能直接认定阿里云公司应当采取通知、屏蔽或者断开链接等效的关停服务器措施,而应当对必要措施的认定结合侵权场景和行业特点,秉持审慎、合理之原则。如果通知符合法律规定,及时采取转通知措施,可成为必要措施从而免责。云计算行业的发展现状决定了对提供云服务器租赁服务的注意义务的要求不能过于苛责。

 

三、我们的评述意见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为全国首例云服务器租赁服务责任认定案件定分止争,也今后各法院在类似案件的审理中提供了借鉴。但,该判决不是最高法院的判决,目前不能代表司法实践的统一观点。最高法院目前并未做出过任何相关指导意见等,可见在该类云计算服务责任认定的案件上尚无明确的标准。

二审法院在撤销一审判决时,并未援引任何法律依据。我们注意到二审法院的判决是在基于技术特征、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层面以及服务层级等多层面考虑后作出的,但即便如此,由于该判决仍未援引任何可以直接适用于本案的法律条文,因此法院在该类案件的考量上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另一方面,从整体司法态度上看,法院更倾向于认为:若对云服务器租赁服务提供者在侵权领域的必要措施和免责条件的要求过于苛刻,势必会使企业大量资源投入法律风险的防范,增加运营成本,给行业发展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如果仅凭权利人的侵权通知以及初步证据材料,就要求租赁服务提供者删除数据或关闭服务器,也会严重影响用户对其正常经营和数据安全的信心,影响行业的整体发展。

    云服务商在提供云服务时,在中国境内应对类似问题时,可考虑:

 1、核查和评估自己作为云服务提供商与客户之间的合作内容与范围。云服务提供商可以为客户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云数据库、大数据分析、云计算、CDN、域名解析、云通信等各类网络产品服务运营者所需的各类互联网网络服务。依据双方的具体合作内容与范围,可以判断云服务提供商是否有可能、有能力鉴别客户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核查合作内容,不仅有助于云服务提供商自我评估自身的法律地位,也是进一步讨论自身是否适用避风港原则、注意义务大小、应对措施及时性、应对措施必要性等一系列问题的前提。

2、建立核查权利人通知是否合格的规范体系。在云服务提供商享受避风港待遇的情形下,权利人通知是否合格,是判断云服务提供商采取的应对措施是否及时、是否合理的前提。如果权利人提供了完备的权利证据、侵权证据,甚至提供了侵权判断的依据、分析与方法,显然有助于云服务提供商做出判断。如果权利人的通知中,权利范围不清晰,侵权内容范围与定位不清晰,就不利于云服务提供商及时做出判断。

3、评估作为云服务提供商采取的应对措施情况;合格的必要措施,一定是同时具备及时性必要性两个要件。本案中,法院假设了如果权利人及时进行了合格的通知,阿里云应在合理时间内采取一定措施,如转通知其客户,要求其客户对权利人的通知做出回应,可以被免于承担赔偿责任。而屏蔽或者断开链接等效于关停服务器,这一措施对于客户影响很大,因此,云服务提供商采取应结合侵权场景和行业特点,秉持审慎、合理之原则。因此,云服务提供商采取的合理措施,是否及时、是否必要,需要根据其在具体业务模式中扮演的角色、发挥的作用、拥有的控制力、执行力、通知的准确程度、知识产权权利种类与内容、侵权判断难以程度等因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综合判断。


本网站之内容旨在提供有关华诚的一般信息。本网站之内容不得被视为与访问者建立律师-客户关系,也不视为是为任何具体事宜提供法律意见。网站访问者应向律师咨询以获得专业法律意见。 对于任何争议的特定事实和情况,在没有获得恰当的法律或其他专业意见之前,本所客户和其他网站访问者不能将华诚网站上的任何信息作为采取行动与否的依据。

© Copyright 2000-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 沪ICP备15028801号 隐私保护 | 用户反馈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1317号

L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