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中国广告协会与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共同提出、归口并联合发布的《互联网广告个人信息处理告知和同意的分类实施指南》(T/CCSA791-2026/T/CAAAD042-2026)团体标准正式获批发布,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标准的牵头起草方,由高富平律师团队深度参与此次标准编制工作,为互联网广告行业划定个人信息处理合规实操标尺,助力行业在个人信息保护框架下实现数据要素安全利用与价值释放。
本次标准自2021年正式立项,历经近五年行业深度调研、多轮专家论证、全产业链主体研讨与反复修订完善,由华诚律师事务所联合上海数据交易所有限公司、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北京抖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利欧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柠盟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共同起草。作为《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以来,国内互联网广告领域首个针对个人信息处理告知同意全流程、全场景的分类实施专项团体标准,其与行业已落地核心标准形成体系化合力,为互联网广告全行业合规经营提供了清晰、可落地的操作指引。
锚定行业合规痛点,筑牢个人信息保护行业共识
互联网广告业务是数据处理密集型领域,广告投放、程序化交易、广告归因等场景均涉及个人信息在多机构间的流转处理,而行业生态长链的特性,导致大量中间机构存在告知路径缺失、用户同意难获取的问题,叠加去标识化与匿名化边界模糊、动态数据流转管控无规可依等行业共性难题,企业合规落地成本高、实操边界不清晰,成为制约行业健康发展的核心痛点。
同时,《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后,告知同意作为个人信息处理的核心合法性基础,行业内对不同场景下的实施标准、跨主体数据流转合规要求始终缺乏统一共识,匿名化落地的验证与认定标准也处于空白状态。在此背景下,本次标准的出台,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制定了平衡安全与市场需求的行业规范,既筑牢个人信息权益保护底线,也为互联网广告行业数据要素的合法流转与价值释放扫清障碍。
衔接核心标准,构建“技术规范+合规实施”完整闭环
早在2022年,华诚高富平教授就参与起草了由中国广告协会、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共同发布的团体标准《互联网广告 匿名化实施指南》,作为国内互联网广告领域首个匿名化专项标准,其划定了行业数据匿名化处理的技术与管理标尺,也是本次新发布标准的核心前置依据。
本次华诚牵头起草的《互联网广告 个人信息处理告知和同意的分类实施指南》,是对前述匿名化实施指南的深度延伸与体系化补充,二者相辅相成构建起互联网广告行业数据合规标准体系,形成“技术规范+合规实施”的流程闭环:前者明确了互联网广告领域匿名化处理的合规有效路径,后者则进一步界定了合规匿名化处理后的数据,在跨机构流转、全场景应用中的告知同意适用规则。
值得关注的是,标准中核心创新的受控匿名路径、密态使用路径,历经三年全行业实践打磨与优化完善,为互联网广告行业“数据必须流动但无告知路径、难获用户同意”的跨机构协作场景,开拓了合法合规的落地路径,让匿名化的数据安全价值真正转化为可举证、可操作的行业规范。
创新分类路径,破解行业合规核心难题
本次标准的核心亮点,在于构建了互联网广告个人信息处理的分类实施体系,基于行业业务实际与合规逻辑,明确了机构间数据他方提供、委托处理、受控匿名和密态使用四大核心处理路径,及各路径对应的告知同意实施要求,为全行业提供了可直接落地的合规操作指引。
其中,受控匿名路径作为行业高度关注的创新内容,标准对其作出明确合规界定,厘清了与其他路径的核心差异。该路径以受控环境为基础,通过合规去标识化技术将个人信息转化为不可识别、不可复原的非个人信息,数据供需双方均无需实施告知同意,为跨主体数据协作大幅降低合规成本。
针对程序化广告归因、个体标签补足等高频场景的密态处理难点,标准明确密态使用路径作为受控匿名路径的延伸,核心要求数据接收方不打破匿名状态,基于自身合法授权开展密码技术应用,此路径下双方同样无需重复履行告知同意义务,仅在超出授权范围时需重新获取明示同意。这一规定为“数据可用不可见”在互联网广告行业的规模化落地提供了标准依据,破解了技术创新与合规要求衔接的行业难题。
规范服务体系,推动行业合规实践全面升级
依托本次发布的告知同意分类实施指南,及2022年发布的《互联网广告匿名化实施指南》两大核心团体标准,中国广告协会配套推出互联网广告DSCA&DSTA分域匿名化实施服务,构建起覆盖事前合规评估、事中技术实施、事后存证出证的全流程匿名化服务体系,为广告主、媒体平台、DSP、SSP等全产业链主体提供数据流转全链路的匿名化实施服务,华诚作为服务律所,参与输出评估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等全流程合规文件,适配行业多主体、长链路、高频次的数据流转特性。
目前,全球头部营销传播企业阳狮集团已率先通过该服务体系落地解决方案,在人群画像构建、竞价广告投放等核心场景实现匿名态数据协作,覆盖食品饮料、服装、旅游等多个行业头部品牌。本次标准的出台,将为全行业匿名化服务的供给与应用提供统一合规标尺,推动匿名化、密态计算等技术在广告行业的规范化普及,为全产业链提供可复制、可落地的合规解决方案。
华诚专业赋能,助力数字经济合规发展
作为本次标准的牵头方,华诚高富平律师团队凭借在数据合规、个人信息保护、数字经济法律服务领域的深厚积淀与实战经验,由高富平教授指导、马小涵律师主笔完成标准编制,全程参与标准的调研论证、框架设计、条款拟定与修订完善,将法律服务的专业视角与行业实践深度结合,为标准的科学性、合规性与可落地性提供了核心专业支撑。
一直以来,华诚律师事务所深耕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前沿领域,不仅在交通基建、气象观测、能源设施等领域为数据资产确权、入表、合规登记提供全链条法律服务,也在互联网、数字营销、大数据应用等领域参与多项行业标准制定,为企业数据合规经营、行业规范发展提供专业法律解决方案。
此次牵头起草互联网广告领域个人信息处理团体标准,是华诚在数据合规法律服务领域的又一重要实践。未来,华诚将持续发挥专业优势,深度参与数据领域法律法规与行业标准制定,为各行业客户提供数据产权界定、合规评估、数据资产化等全维度法律服务,护航企业抢抓数字经济机遇,助力数据要素在合规框架下实现安全利用与价值最大化释放,为中国数字经济的规范有序、高质量发展持续贡献专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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